今天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载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有不少内容值得大家关注。
8月12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,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,注册税务师赫然在列。8月13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《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将取消的注册税务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,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,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。
因此,不少税务人士关心注册税务师以及税务师事务所之后的命运如何,总局的这个征求意见稿,让我们大家看到了“变革的信号”。
附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税务总局起草了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并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发布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
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,进入首页左侧的“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”提出意见。
2.登陆税务总局网站
网址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,进入主页点击“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”提出意见。
3.电子邮件:shuiwulaw@163.com
4.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(邮编:100038)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。